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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華夏經緯網4月15日訊:據台灣“中時新聞網”報導,台灣“鏡電視”爭議愈演愈烈,“時代力量”民意代表陳椒華14日加碼爆料,指“鏡電視”副總編陳素秋從去年5月起每月領取現金10萬元(新台幣,下同)給NCC(台灣“通訊傳播委員會”)前官員,但NCC自始自終都在護航,根本沒有真正進行調查,現場提案要求成立資料調閱小組,卻遭NCC主委陳耀祥以此案還在調查中,這是政治干預為由反駁,並且在7席民進黨民意代表全數投下反對票情況下,調閱小組提案遭到封殺。

台灣“鏡電視”5月8日將正式開播,但從1月取得新聞台執照以來,爭議有增無減,除內部“政變”一個月之內換了3個董事長,還有人力與《鏡周刊》共享、《鏡周刊》社長裴偉每月領取150萬顧問費等醜聞,現在再添一樁“支付NCC前高官顧問費”。

陳椒華14日在台立法機構“交通委員會”上,出具“鏡電視”時任財務長的內部資料,“鏡電視”副總陳素秋每個月以自己名義提領現金10萬元“顧問”費用給NCC前高官,倘若文件屬實,“鏡電視”涉及會計憑證不實,還有逃漏稅、洗錢之嫌,但NCC這些都沒在查,只會幫“鏡電視”發聲明。

對於陳椒華有備而來,陳耀祥表示他不知道民意代表手中的資料從何得來,這“也是我第一次看到”、“我們手頭根本沒有這個資料,這是他們後來翻臉後的資料,一看就知道嘛。”表示知道後會去進行調查。

陳耀祥說,他不知道陳椒華指的“NCC前高官”是誰,但若已經離職了,不見得是NCC的人,且NCC不是刑事調查機關,“鏡電視”董事申請變更案還在NCC手上,個案還在進行,“民意代表這樣是把手伸進NCC裡面是不可以的”,這是在指導辦案。

陳椒華表示,“鏡電視”自提出執照申請案以來就爆發諸多爭議,先後補件超過30次,NCC之後也沒有真正在調查,因此要求成立調閱小組,希望調閱“鏡電視”核准當次的委員會逐字稿、會議錄音檔案,以及1月19日之前相關審查紀錄、公文往返紀錄、申請文件等資料。

“鏡電視”則發聲明澄清“本公司2022年1月20日並無召開會議,亦無內部報告”,並表示立委陳椒華所述資料,員工聘任與籌設費用等,數字並非精確,對近日媒體報導亦已多次澄清,強調“相關交易均為公司私法行為,一切適法”。

台灣資深媒體人趙少康強調,NCC標準必須要一致,當時怎麼對待“中天新聞台”,對其他電視台就要用同樣標準,大家就沒話講,而不是取消“中天新聞台”執照後,對其他媒體這麼寬鬆,別人當然覺得不平則鳴。春藥 催情 迷姦藥 春藥商會 春藥效果 春藥成分 春藥用法 日本淑女剋星精華素 女偉哥 失憶水 FM2 日本性奮劑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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